黎慕时听到她那样自然的说起他们以后会一起生活,心里不由得弥漫开一股名为欢喜的情绪。想到她的未来里有他,他对未来的期许,又更浓了些。他抿着唇,压下眼底控制不住的欢喜情绪,轻轻点头:“好。”两人来到摊子面前,林初南垂眸看着摊子上的头花,一圈下来,没看到喜欢的,便买了一把什么都没有的皮筋。黎慕时皱着眉,明显不怎么乐意,不过林初南坚持,他也就没有说什么。
小说详情 “黎大哥是要买什么东西吗?那我在车上等你。”林初南坐在位置上没动。
“一起下去买点东西。”黎慕时解开安全带,来到副驾驶打开门,垂眸看她。
“我没什么东西要买的啊。”林初南一脸茫然。
她上一世就经历过这个年代,深知这个年代的供销社里有什么卖,不会像那些没怎么进过城的乡下妇女一样,觉得能来县城逛县城的大供销社就是一件特别好,特别有面儿的事儿了。
她对供销社是真的没什么兴趣。
“要买点菜回去。”黎慕时说:“老李他们还没回县城,这两天他们都是在村里对付着吃的饭,劳烦他们跑这一趟,总要在人走前招呼他们吃点好的。”
“买菜的话不是该去市场和农副产品商店吗?跑供销社来做什么?”林初南愣了一下,忙道。
黎慕时这话说得在理,确实是该好好招待李卫国一行人的。
毕竟他们是为了调查爷爷的死才特地跑到马尾大队的。
而且按道理,报案之后,爷爷的尸体是该运到公安局进行解剖,留存至少一个月以上,等确定查不到凶手,才能由家属提出申请,领回去下葬的。
这样一来,下葬的时间是绝对会要推迟的。
李卫国带着同事和法医去马尾大队调查,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尸检,走访这些程序,已经是因为黎慕时的关系,额外照顾了,确实是该好好的招待人家,谢谢人家的。
“买几瓶酒,再看看有没有干货或者其他吃的也买点,等他们调查结束的时候,陪他们喝两杯。”黎慕时解释。
林初南在他说话的时候,已经乖乖下了马车。
刚刚她不想下车纯粹是懒,可黎慕时说的是正事儿,还是本属于她的事儿,她自然不能再跟先前似的不放在心上。
“好,听你的。”林初南乖乖的应了一声。
黎慕时将车门锁好,两人一同进入了供销社。
马尾大队所属的宁县是地处偏远的一个小县城,这里曾是长征的出发地之一,周围高山环绕,交通不便,人口不丰。
这个点的供销社有人,但确实不多。
黎慕时领着林初南去买了三瓶酒,又买了两斤瓜子和两斤花生,他无意间看见了围巾和头花,下意识的看向林初南。
她的头发编成了麻花辫,松松的垂在身前一侧,发尾用皮筋扎着,简单得没有任何的装饰。
“怎么了?我脸上有东西?”林初南见他忽然看她,诧异的问。
“没有。”黎慕时摇头,他轻轻抿了抿唇,旋即才道:“给你买条围巾,再买个头花吧。”
林初南闻言微微挑眉,没想到这钢铁直男还有这么细心为小姑娘考虑的时刻。
旋即,她注意到他们这会儿就站在头花和围巾的摊子边上,此时还有个妇女正在和售货员讲价,她顿时恍然。
原来是因为时机和场合恰好,让黎慕时想到了给她买头花这事儿。
不过她已经过了小姑娘的时代,对头花什么的,还真没兴趣。
于是她摇头拒绝:“不用,我不喜欢那些,有皮筋就可以了。”
“买一个。”黎慕时蹙了蹙眉,坚持。
林初南一听他这执拗的口气,就知道他倔强的劲儿又上来了。
倒不是说他容不得她有异议,反抗他,他或许就是单纯觉得,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,就该和同龄的小姑娘一样,别人有的,她也该有。
林初南无奈的叹了口气,道:“那先去看看,如果没有我喜欢的,就不买。”
见黎慕时眉头没松,她又加了一句:“不过可以买点皮筋和碎布头子回去,我自己做,怎么样?”
黎慕时这会儿tຊ倒是松了紧皱的眉头,有些惊讶。
“你会做头花?”
“会啊。”林初南笑着点头,“我会做的东西可多了,只是你以前没怎么和我相处过,不知道而已,等以后咱们一起生活了,你慢慢都会知道的。”
她上一世没靠着他进医院之前,也做过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赚钱,做头花卖就是其中一件,她做头花的手艺好着呢,就是想靠着做这个东西挣钱,都没有任何问题。
不过她重生归来可不是为了小打小闹,赚这些小钱的,她会医术,可以做的事情很多,没有必要做这些小玩意儿挣钱,做头花才能挣几个钱?
原始积累太慢了,不划算。
而且就算积累了金钱,对她的复仇也不够看。
毕竟她的仇人,有权有势,地位高,这种人可不是有钱就能够收拾得了的,还得有势,一个厉害的医生所能创造的价值,结识的人脉,才能助力她达成目的。
黎慕时听到她那样自然的说起他们以后会一起生活,心里不由得弥漫开一股名为欢喜的情绪。
想到她的未来里有他,他对未来的期许,又更浓了些。
他抿着唇,压下眼底控制不住的欢喜情绪,轻轻点头:“好。”
两人来到摊子面前,林初南垂眸看着摊子上的头花,一圈下来,没看到喜欢的,便买了一把什么都没有的皮筋。
黎慕时皱着眉,明显不怎么乐意,不过林初南坚持,他也就没有说什么。
林初南等他付了钱,又带着他去了卖布的地方。
这边除了有完整的好布,还有瑕疵布,除此之外,还有许多的碎布头子。
相较于大众色的工人蓝、灰、黑色,碎布的颜色反倒比较多种多样,很丰富。
这些碎布头子一般来说是制衣厂生产的时候剩下来的边角料,做不了衣服,没法再利用,便会以极低的清理价给供销社,实在小的没人要,但有些块头大一些的,会被人买回去纳鞋底。
反正鞋子穿在脚上,鞋子的鞋底里头是什么颜色,也没人在意。
而且这种碎布头子特别的便宜,还不用布票,所以也是很受欢迎的。
林初南从一堆碎布头子里挑了不少颜色鲜艳的出来,交给售货员结账。
黎慕时的眉头从她买皮筋开始就没松开过,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的跟在林初南的身边付钱,她买什么,他就付什么的钱。
林初南见状不由得轻笑:“黎大哥,你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。你这是觉得我花太多钱了,舍不得?”
“不是,就是这些东西买了能有用?你真要把它们变成头花,得多费事儿?买个现成的不好吗?”
她买的东西,统共就几毛钱,他能有什么不舍得的?
别说几毛了,就是几十块几百块,他也舍得给她花。
他就是不能理解她买这些东西的意义。
明明有现成的,为什么不买现成的,要折腾这个?
难不成是为了省钱?
毕竟刚刚问价的时候,一朵头花要一块钱,她买这一堆东西还不到五毛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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