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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林歌的小说(四面楚歌)-(四面楚歌)林歌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笔趣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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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歌
悬疑 已完结
来源:网络 更新时间:2024-06-23 13:24:04

香水中微微刺鼻的酒精气息之中,是更加明确的玫瑰花香——江柔最喜欢玫瑰,倒也不挑品种,只要是开的美艳的红玫瑰,她都喜欢。以前楚胜天总说江柔的爱好俗气,但是只有楚肆知道,母亲喜欢玫瑰花是为什么。自从楚胜天事业做大以后,身边围绕着的莺莺燕燕不少,有一个常常穿粉裙子喷浓郁香奈儿的女人便是其中之一。这个女人本来就是公司里面的一个小职员,就是因为擅长拍马屁,跟楚胜天关系还不错,也到楚肆家里吃过饭。她曾经半开玩笑的跟江柔说,楚胜天送过她玫瑰花。

小说详情
精彩节选

看到女儿流泪这件事就像是撕开了通往黑暗可怖之地的一个小口子,那以后,秦玉芝虽然没特意找林歌聊这件事,可这件事却像是肌肤之中横生的一根刺,在最普通的日子里,提醒着她,女儿和以前不一样了,又或者说是她从前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女儿。
秦玉芝开始留意林歌那些看似平常的小脾气。
比方说林歌好像一直不喜欢吃菠菜,但是为了避免她营养失衡,秦玉芝还特意多烧菠菜夹给她吃,虽然林歌说了不喜欢,但是她也都吃了。
不过,打从发现女儿突然流眼泪以后,在林歌又一次夹起菠菜的时候,秦玉芝伸出筷子拦住了她:“要是真不喜欢吃菠菜的话就别勉强自己了,维生素呀铁呀之类的营养元素也可以吃别的食物补充的,你以前不也说了,补铁的话买营养片吃就好了。”
那一瞬间,林歌惊愕了一下,随后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之后再也没吃过一口菠菜。
可是,这一次林歌因为要去申江旅游这件事情跟家里闹脾气的时候,秦玉芝却不想由着她的性子来。
先不说一个小姑娘去远在千里之外的申江旅游的危险性,就林歌背着家里偷偷攒钱的这一点,就吓了秦玉芝一跳。完全没和家里商量就做了决定,还连车票都买好了——林歌的这种做法气的秦玉芝好几晚上都没睡着觉。
但其实林歌跟秦玉芝说了的,还说了好几次,只是她每次听都没听完就一口否决了而已。
林歌的不满显而易见,就好像高考结束了没别的事情,她就有时间因为这件事犟起来了一样;从前的林歌不是这样的,只要家里好好劝她,说明理由,她就能接受。可现在,让她接受好像越来越难了。
可能是进入叛逆期了吧,秦玉芝心想。
伸手按灭电视机,秦玉芝拢了拢梳的一丝不苟的头发,虽然眼角和额头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细纹,但是因为保养得当,整个人看起来还是精神饱满。
“女儿,爸妈也不是反对你……”
“你们不是反对我,只是不同意而已。”林歌伸手拿起瓷勺轻轻搅着汤,丝丝热气飘散而出,“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遇到危险,可是大学四年都要在你们身边度过了,我想出去散散心有什么问题吗。”
“再说,我这也是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钱。”她的话乍听平和没有怨气,但是不满溢于言表。
“报考北河的学校是一家人商量下来的结果,再说你不是报了你喜欢的画画吗?”
林歌没说话,只是看着秦玉芝。
秦玉芝不喜欢林歌这样的眼神,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,本该是无忧无虑的年龄,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。
像是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那样,漠然。
“你要是对爸爸妈妈有意见就说出来,不要总是憋在自己心里。爸爸妈妈就你这一个宝贝女儿,为了你做什么都愿意,到最后无非还是希望你能健康幸福。”
林歌还是没说话,她想要的、她想做的、她的梦想已经不知道跟爸妈说了多少次。不想做老师,想画画,想创造表达属于自己的东西——但是这些哪有安稳、离家近重要。
是不是因为自己说话不够大声,表达方式不够暴力,总是温吞安静柔和,所以自己的想法才不被重视。
她吃了十七年讨厌的菠菜、报了自己不想报考的城市、专业,就连衣服款式都不能自己决定。
每一次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,理由都层出不穷,但是终极杀手锏还是那句话。
“你是我们唯一的女儿,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。”
自己是他们唯一的女儿,他们为自己付出牺牲了所有,所以自己也理所应当为他们牺牲所有。
如果这样的话,林歌心想,自己要是从没来到过这个世界上该有多好。
眼泪一下子就憋了出来,她握紧拳头准备大吼出自己的想法,无论如何这次都不会再忍了,就算让他们伤心也就是能这样了!
可这个时候,秦玉芝却轻轻叹了一口气,妥协了。
“你要是真想去的话,这次就去吧。”秦玉芝微微皱着眉看着林歌,“但是记得全程手机不关机,有任何事情都要给爸爸妈妈打电话。”
胀满欲炸开的气球一下子泄了气,拼尽全力打好的腹稿在那一刻碎成齑粉,她提着胸中一口气悬在半空,最后轻飘飘落在地上。
“好。”
“谢谢妈妈。”
*
坐在回学校的车上,林歌盯着手机上那张凝聚了自己诸多心血的画,想着楚肆说的那句“我很喜欢”,心里无比庆幸她当初坚持跟家里反抗,不然自己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见到楚肆。
林歌回到学校的时候是周末。
唐若仪和江月知还没回来,林歌将行李放在床边,刷的一下拉开窗帘。
正是秋高气爽的十月,窗外桂花开的正盛,窗子一打开,浓郁的香气便争先恐后的涌了进来。宿舍楼后面是操场,同学们三三两两坐在草坪上,一对身穿同款棒球衫的情侣正亲密的说着什么。
林歌看着窗外干净的空气,周遭的所有都那么生机勃勃。
所以说,秋天才是一切开始的季节。
她下定决心,这次实习,一定要去申江的企业。
虽然只去过一次,且那仅有的一次也和自己的想象并不完全一致,可是因为某个让她无比坚定的原因,并不完美的申江却更让她觉得迷人了。
如果有机会的话,一定要再好好看一看那美的令人觉得惊心动魄的夕阳。
*
火红的夕阳照在外滩,宽阔的江面像一条闪光的绸带,将象征过去和现代文明的风格迥异的建筑隔开。
江东侧新落成的内圆外三角的摩天大楼之内的某间办公室之内,气氛剑拔弩张。
楚胜天坐在宽阔敦厚的沙发内,手中握着他新拍来的明代脱胎甜白暗刻龙纹杯,清透的茶水在乳白色的杯中轻轻漾起波纹。
“周恬恬那边怎么回事。”楚胜天这话不怒自威,楚肆冷眼站在一旁,面上一点温度也没有。
“她怎么回事父亲应该去问她,我怎么知道。”
楚胜天掀了掀眼皮,厚厚的嘴唇抿了一口茶,这才慢悠悠的说:“你小子能耐了,我听说恬恬打从你家出来以后,还大病了一场。”
长时间抽烟饮酒,加上不注重身材管理,楚胜天整个人臃肿肥硕,加上眼角还长了一颗硕大的瘊子,看起来极为不好惹。声音也是又粗又沙哑,低声说话的时候,自带威慑力。
这话要是别的父亲说出来,那便是开玩笑的。可熟悉楚胜天的人都知道,他这是生气了。
“那是我跟她气场不和,犯冲。”
可楚肆非但没有退让,反而又顶一句。
似乎是今天心情还不错的缘故,已经生气的楚胜天却没发脾气,反而多问了一句:“楚肆,你到底想干什么。”
“既然父亲您问了,那我也不瞒您。我有喜欢的姑娘了。”
楚胜天没说让楚肆坐,楚肆就得一直站着。他站着,但是却一点都不怕楚胜天。
但楚肆之所以站着,不是因为他不敢坐,而是因为懒得跟刚愎自用、自负及掌控欲到了极致的楚胜天浪费时间。
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配合他的表演。
“有喜欢的姑娘了?”楚胜天眼角的瘊子动了动,他挑着眉若有所思:“看上谁了?”
“您不认识。”
对于楚胜天这种粗鲁的表达方式,楚肆虽没习以为常,但是也已经麻木了。
“不认识没关系啊,带回来见见。”楚胜天冷笑了一声,又抿了一口茶。
嘴角满是不屑。
楚肆也冷笑了一声。
如果是从前,父亲这种极其不尊重别人的行为或许还会惹怒楚肆,他会跟父亲吵到脸红脖子粗。但后来,楚肆意识到了,有些人的粗俗是刻在骨子里的,除非将其挫骨扬灰,再多的争吵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。
不,就算是挫骨扬灰都没用。
那以后,他倒也释怀了。
其实算不上释怀,只是懒得计较。
“哗啦——”
清脆的一声响,价值不菲的茶杯撞在玻璃屏风上,薄如蝉翼的杯壁碎成无数片,楚胜天横着眼睛:“楚肆,你这幅脸是给谁看的!”
楚肆没说话,直接迎上了楚胜天的目光,被那样恼怒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气急败坏的眼神盯着,他表情仍旧纹丝不动。
两下相较,像是跳梁小丑的那个竟是年长的楚胜天了。
“那姑娘是哪家的?”楚胜天不满的瞪了一眼楚肆,压下自己的脾气,变脸变得极快,就像刚才摔碎价值一辆跑车的杯子的人不是他一样,“你交了女朋友,总不至于连我这个爸都瞒着吧。”
“我说我喜欢一个姑娘,没说她就是我的女朋友。”楚肆平静开口。
“你——”楚胜天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,“楚肆,我该怎么说你好?这个世界上还能找到比你更没用的人了吗?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,都已经生下你了。连一个女人都搞不定。”
楚肆依旧面无表情,像看一块肉一样看着父亲。
似乎是被楚肆这样的眼神刺激到,楚胜天言辞愈发激烈,他不满的看着楚肆,“我那时候条件不好,找女人困难也就罢了。现在家里什么没有,这些年也没见你带回家任何女人。我有时候都想,你是不是不喜欢女人?”
“您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就生下了我,然而现在还不是孑然一身,身边连个陪伴的人都没有。”
楚肆注视着父亲,这种侮辱性极强的话他不是第一次听,但是今天听起来格外不顺耳。
他也想刺刺父亲。
听到楚肆这话的瞬间,楚胜天错愕的愣在原地,他完全没料到楚肆会这么说。
他也从没想到楚肆敢这么说他。
下一刻,楚胜天猛地按住椅子扶手站起来,用力甩了楚肆一巴掌,怒吼道:“你妈死了关我什么事?”
“啪——”
清脆狠厉的声音回荡在办公室,楚胜天下手重,楚肆一个趔趄身子便撞在了大理石桌上,脸上也红的发烫,像是要淌下血来。
身体某个部分像是要被撞断了,骨头与大理石磕到发出咯吱一声响,可他竟是连眉头都没皱,只是轻轻抬手撑住桌面,微微抿了抿苍白的唇。却在低头的那一瞬间,眼神猝然颤抖。
——手腕上黑色手镯之中封印着的猩红色液体顺着手背流下,带着点铁锈血腥味的气息率先扑入鼻腔,这种会令常人不适的气味却带给了楚肆前所未有的温暖,他心脏空白了一秒,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。下一秒,剧烈的愤怒绝望到近乎窒息的感觉铺天盖地。
香水中微微刺鼻的酒精气息之中,是更加明确的玫瑰花香——江柔最喜欢玫瑰,倒也不挑品种,只要是开的美艳的红玫瑰,她都喜欢。
以前楚胜天总说江柔的爱好俗气,但是只有楚肆知道,母亲喜欢玫瑰花是为什么。
自从楚胜天事业做大以后,身边围绕着的莺莺燕燕不少,有一个常常穿粉裙子喷浓郁香奈儿的女人便是其中之一。这个女人本来就是公司里面的一个小职员,就是因为擅长拍马屁,跟楚胜天关系还不错,也到楚肆家里吃过饭。她曾经半开玩笑的跟江柔说,楚胜天送过她玫瑰花。
从那以后,江柔便喜欢上了玫瑰花,还跟楚胜天说,你以后要经常送我玫瑰花,不要送别的女人玫瑰花。
母亲喜欢——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,楚肆都将玫瑰花的香气融入到了这混合了母亲血液的香水之中。
这是母亲留给自己唯一的气味了。
当初他颤抖着双手从地板上收集了母亲的血液的时候、心痛欲裂的将血液做成香水的时候,是发誓要带着这气味进入坟墓的。
可是终究还是自己无能。
从前他没能力保护好母亲,现在他连这最后的气味都守护不了。
混合在酒精溶液中的气味分子很快便与偌大房中的空气混为一体,中央空调会将这些气味送到几百米的高空之中,再之后或许会有一阵风,一切烟消云散。
愤怒和绝望到最后跟爱一样,都将归于虚无。
从楚胜天办公室离开以后,楚肆没有依照楚胜天所说去医院或是去找医生看,而是直接驱车去了母亲的墓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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