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是实体唱片时代,米国的业界规则,部分继承到了香江和台省乐坛。因此,在实体唱片最为辉煌的九十年代华语歌坛,写出一首大火的歌,还是非常挣钱的。但这个前提是,整个产业建立起了良好的正版销售习惯、完善的版税支付和分配体系。然而,内地乐坛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,并好没有建立良好的版权分配制度——当然这个问题说来话长,从有实体唱片开始,盗版就非常泛滥。而且,各个销售渠道、出版和发行单位也会隐瞒真实销量,这就会导致有些歌曲在市场上很火爆,但唱片公司的真实销量怎么样,或者说,告知歌手、需要给歌手分配版税的销量非常少。
小说详情 出于个人的修养和礼貌,江晓枫和他俩微笑示意,互相点了点头,算是打了个照面。
不过,压力肯定还是有压力的,毕竟窦维和王霏都是大腕儿,还是唱功非常出色的歌手,江晓枫在他俩面前唱歌,有种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感觉。
而且,江晓枫这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王霏,王霏的一双大眼睛,看起来特别明亮有神,整个人的气质也非常高冷。
王霏看出眼前这位精壮小伙,似乎有些不太自在,随即笑着打趣道:“没事儿,你唱你的,不用管我们,就当我们不存在。”
“嗯。”江晓枫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,并向王霏,投去了感激的目光。
收回思绪,江晓枫深吸一口气,然后低下头,轻轻拨弄琴弦。
短暂的前奏过后,江晓枫边弹奏,便开始歌唱:
“没有什么能够阻挡
你对自由的向往
……”
伴随着吉他弹奏的旋律,江晓枫开口唱的第一句,就把外场的四位听众给镇住了。
因为一般的歌曲,都需要先铺垫,慢慢才到高朝,可江晓枫演唱的这首《蓝莲花》的词曲,一开口就给人一种很强的冲击力。
“天马行空的生涯
你的心了无牵挂
穿过幽暗的岁月
也曾感到彷徨
当你低头的瞬间
才发觉脚下的路
心中那自由地世界
如此的清澈高远
盛开着永不凋零
蓝莲花
……”
虽然《蓝莲花》这首歌的歌词没有豪言壮语,曲调亦无太过跌宕起伏之处,在演绎这首歌的过程中,江晓枫也以一种平静祥和的口吻唱出来,但却震撼了在场听众的心灵。
尤其是张培仁,他觉得江晓枫的作品风格,比何勇、张储、张储他们的作品,都要更通俗,也更容易流行一些。
听完江晓枫唱完《蓝莲花》这首歌,张培仁也不再掩饰对江晓枫的欣赏,热情洋溢地邀请江晓枫,加入魔岩文化。
本来一开始,张培仁就想打造“魔岩四杰”,用来对标香江的“四大天王”,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,只签约了窦维、张储、何勇三位原创歌手。
现在江晓枫横空出世,出现在自己面前,张培仁也决定把握机会,把江晓枫招致麾下,和窦维、张储、何勇一块包装成“魔岩四杰”。
而何勇和窦维都非常欣赏江晓枫的作品和才华,也在一旁帮忙游说,邀请江晓枫加入魔岩文化。
江晓枫这个人还是比较实在的,他的想法也比较简单,加入魔岩文化没问题,但是在商言商,必须把合同的事情搞清楚。
何勇、窦维、王霏他们离开后,江晓枫和张培仁才在办公室,正式深入探讨合作事宜。
其实歌手与唱片公司的合作模式与合作协议,各种各样都有,比较常见的模式有七种。
第一种就是是外包,独立歌手出钱请唱片公司发行销售,是赚是赔都由独立歌手承担,唱片公司赚的是承包宣发专辑的钱。
当然,如果专辑赚钱了,唱片公司也会有一定数额的抽成。
第二种就是,唱片公司和独立歌手签约,然后帮忙制作专辑、宣发售卖等等,最终是赚是赔,由唱片公司承担。
这个模式和很多大唱片公司差不多,只不过没有歌手的经纪约,只有歌手的唱片约,只能赚专辑售卖和版权的钱,同时还得支付歌手一笔买歌的钱。
第三种就是唱片公司独立歌手联手,一同担负盈亏,分成比例根据双方资金投入自行划分。
……
坦白说,到目前为止,江晓枫并不具备单独制作唱片的能力,一方面是自己能力不够,另一方面则是资金不允许。
经过深思熟虑,江晓枫最终选择了第二种合作模式,他觉得这样比较省事,也没什么风险,要是唱片能够大卖,他也能分到一点钱,要是卖得差,也没什么损失。
在江晓枫看来,歌手最赚钱的,并不是唱片分成,而是成名后的演出、代言这些收入。
当然了,这年头的唱片公司,还是能够靠售卖唱片赚到钱的,所以,大部分唱片公司,只和歌手签唱片约,一般不签经纪约。
唱片约,顾名思义,指的就是唱片公司和歌手签的发行唱片的合约,一般会规定五年三张,两年两张,一年一张这样的限制。
而和唱片约对应的,则是经纪约,经纪约指是指歌手和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的约定,是演艺事务的合同。
一般来讲,歌手的广告合约、演唱会合约这些,都是和唱片公司分开的,都算在经纪约里面。
举个例子,比如黄菲,她在香江出道之后,她的粤语唱片约,一直都在宝丽金(新艺宝),她的国语唱片约则在台省的福茂唱片公司,而她的经纪约,则在陈家瑛的K's Production。
很多知名的香江歌手,都和黄菲一样,粤语的唱片约归属于香江的唱片公司,国语的唱片约归属于台省的唱片公司,经纪约又属于另外一家经济公司。
而且,魔岩文化也确实没有想要歌手们的经纪约,只要歌手们的唱片约。
所以,加入魔岩文化的窦维、何勇、张储三位歌手,甚至连自己的经纪人都没有。
在签约魔岩文化之前,三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乐队,和黑豹整个乐队签约劲石唱片不同,魔岩签约不是一整个乐队,而是三个乐队的主唱。
窦维、何勇、张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:对方只愿意签主唱一人。
同甘共苦的兄弟义气,和成熟冷漠的商业规则相遇时,许多从未思考过的问题,一下都摆在了面前。
不过,窦维没有太多犹豫,直接解散了自己亲手组建的做梦乐队。
做梦乐队的其他几位成员,虽然对窦维的这个决定很失望,但也没有一点办法。
而江晓枫本来就是孤军奋战,也没有自己的乐队,就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了。
经过沟通和交流,江晓枫和张培仁的意见达成一致,决定以一年一张唱片和魔岩文化签约。
确定了合作模式之后,江晓枫和张培仁又开始商讨唱片的分成问题。
一般而言,一张唱片的收入里,歌手本人可以分到10%-30%的版税,词曲作者和制作人等主创人员平分5%,其余归唱片公司。
这个是实体唱片时代,米国的业界规则,部分继承到了香江和台省乐坛。
因此,在实体唱片最为辉煌的九十年代华语歌坛,写出一首大火的歌,还是非常挣钱的。
但这个前提是,整个产业建立起了良好的正版销售习惯、完善的版税支付和分配体系。
然而,内地乐坛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,并好没有建立良好的版权分配制度——当然这个问题说来话长,从有实体唱片开始,盗版就非常泛滥。
而且,各个销售渠道、出版和发行单位也会隐瞒真实销量,这就会导致有些歌曲在市场上很火爆,但唱片公司的真实销量怎么样,或者说,告知歌手、需要给歌手分配版税的销量非常少。
很多全民传唱的歌,歌手并不能拿到多少版税,词曲作者分到的就更少了。
所以,当张培仁提出10%的唱片分成时,江晓枫感觉很是纳闷,问道:“张总,我的唱片分成这么少吗?只有10%?”
张培仁哭笑不得地说:“有10%还嫌少啊,10%真不少了,这已经是国内一线歌手的分成了,我们公司的分成,也才20%不到。”
江晓枫不解地问道:“那剩下的70%呢?给谁了?”
张培仁直言不讳地道:“唱片店、出版社、制作人……”
江晓枫琢磨了一下,一张正版磁带卖10块钱,卖出一张磁带,自己能分到1块钱,卖出10万张,就是10万块钱,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。
为了让江晓枫答应加入魔岩文化,张培仁还向江晓枫许诺,做完窦唯、张储、何勇的唱片,就会马上制作并发行他的个人唱片。
到时候,江晓枫什么都不用理,只管写歌和录歌就行,等唱片发行之后,还能获得10%的唱片分成。
至于唱片的歌曲版权,江晓枫也做出了让步,让魔岩文化管理歌曲的发行版权,年限五年。
第二天,双方找了家律师所,拟定好了合同,江晓枫签了字,和张培仁握了握手。
“合作愉快。”
“合作愉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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