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说于菀前一天还在担心加入了一个皮包公司,那么正式上班就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宋遇给于菀一天时间熟悉页面,并且贴心地准备了一个任务包,里面涉及几十个游戏界面,虽不至于太复杂,但毕竟于菀之前不是专职做这方面的,一天就要她上手,实在强人所难。
于菀一整天都在埋头苦干,最后又梳理了一遍。等她结束看时间,已经是凌晨一点了。她起身关了电脑,望向屏幕前专注的宋遇,一时不知道该叫他什么。
反正不能叫小宋。
“宋总……”于菀硬着头皮叫了一声,静谧中显得很突兀。
宋遇飞快地看了她一眼:“叫我宋遇就行。”
很好,是个正常人。
“宋遇,页面我熟悉得差不多了。”
“嗯。”他答应了一声。
“地铁已经停了,我待会儿打车回家,把行程发你,你帮我看着点?”
他终于停下来,看了眼手表,皱眉望向于菀:“你怎么这个点还在?”
“你给的任务有点多,我自己也忘记时间了。”
他一边站起身在桌上找着什么,一边说:“以后到了九点你自己回去就行。”他找到了车钥匙,晃了晃对于菀道:“走吧,我送你。”
于菀求之不得,一个女人半夜打车总是胆战心惊。她跟在宋遇身后,楼道里很安静,凌晨一点,也就只有他俩了。
“抱歉啊,我任务布置太多了,你以后可以提出来,我会根据你的进度调整。”
于菀惊讶他作为老板竟如此贴心,不由问道:“你自己出来创业多久了?”
“就今年刚开始,你是我第一个员工。”
好吧,难怪……
宋遇提出送于菀回去,于菀想当然地认为是开车送——他起码、至少有一个名义上的公司不是吗?所以当宋遇带着她到了一辆黑色摩托车面前,然后递给她一个头盔时,于菀感觉脑中“嗡”的一声。
她面露难色,呵呵一笑说:“我上一次坐摩托车可能还是十来岁的时候坐摩的……”
“请吧。”宋遇却已经发动了车子,冲她敬了个礼说:“摩的师傅已就位。”
于菀拿着头盔,看了一眼周围静谧的街道,内心十分想自己打车走,但在宋遇真诚的眼神攻势下,最终她还是像个勇士一样扣上头盔坐了上去。
摩托车确实是帅的,特别是由一个长相帅气的男生载着、在黑夜中疾驰时,加上 BGM 分分钟就是偶像剧。
但是,女主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年轻,而不是一个二十九岁、妆容精致、穿着套装裙子的职业女性坐在后座,怎么看都格格不入。
于菀侧坐着,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衣服,前怕走光,后怕一不小心来个亲密接触。好在宋遇仿佛感觉到了她的局促,平稳开着也不加速。一路紧绷让于菀累得虚脱,终于平安到达,她下了车,暗自决定下次坚决不坐。
她摘下头盔还给宋遇:“谢了。”
“那个……”他望着于菀,抓抓脑袋说:“我有车的,只是今天碰巧送去保养了。”
于菀对他突如其来的解释一愣,说:“摩托车也挺酷的,嗯……难得坐一次,感觉不错。”
他噙着笑意看她,指了指她被头盔压到的头发说:“你头发乱了。”
于菀伸手抓了抓,说:“大晚上的我也没约会,乱就乱吧。”
她太累了,懒懒道了再见,上楼快速洗了澡,倒头就睡。
周末,于菀终于约上乔禾禾一起吃了晚饭,把自己找到新工作的事情告诉了她。
“我怎么听着有点不靠谱啊?感觉就一富二代拿着家里的钱来试水,等不久之后挥霍完了,他就要撤了,然后你就会再次陷入失业状态。”乔禾禾担忧地说。
“我也是饥不择食,两倍薪水诶,我真的很难忍住这种诱惑。就当个过渡期吧,最近实在没找到满意的,等过段时间有机会了,我立刻走。”
“这种小公司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,趁早走人吧。我也帮你留意着,有岗位了帮你找人内推。”
乔禾禾是海市本地人,两人是大学同学。乔禾禾住在家里,吃喝都有爸妈,平时花销只管买买买,自然不能理解生存带来的压力。
晚饭过后,乔禾禾提出去不眠喝一杯,这是两人的常规项目,最近已经很久没去了。
于菀这才有功夫想起那个吉他手,瞬间就头大了。她支支吾吾找了个借口要回家。
那晚之后,她忙于找工作,没告诉乔禾禾一夜情的事情,自己也早已忘在脑后。此番骤然想起,那晚的记忆混乱而模糊。
隐隐绰绰是他俩在昏暗的房间接吻,两个人都气息紊乱,内心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,只是她久不经事,这事做来有些生疏。没想到对方比她更加生涩,找了半天位置也没吭声。
后来好不容易做完了,她迷迷糊糊要睡,对方压过来咬她耳朵,嘶哑着嗓子对她说:“再给我个机会。”
半梦半醒间,她带着安抚意味摸了摸他的脸颊,喃喃问他:“弟弟,你第一次呀?”
他毛茸茸的脑袋埋进她的耳后,声音传来闷闷的:“我能表现更好点。”
其实她有点想笑,可是她实在太困了,没理会他的动作,沉沉睡去。
一场源于冲动的意外,过程还有些尴尬,于菀当然不想再见到他。
她甩甩脑袋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清空。
倒也谈不上后悔,只是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足够忙得她团团转。比如适应新工作的节奏,并抽时间在间隙继续投递简历、准备面试。
共事下来,于菀发现宋遇并非普通来玩一票就走的草包二代。相反,他毕业于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,极其聪明,思考问题的角度全面而快速,这使得她对工作的态度也认真了不少。
不知不觉于菀已在遇星工作了两周,她和宋遇也熟悉起来,宋遇提出请她吃饭,于菀一口回绝,他改口是团建。
“就我们两个人,用不着啦。”
“公司再小,该有的还是得有的,我作为老板也得请你吃一顿。”
明天就是周末,于菀早就想好好躺两天了,她急着回家,并不给他继续说的机会。
当晚,于菀收到个陌生的好友申请,名字是 s,头像是一把吉他。她点了通过,对方很快发来一个打招呼的表情。
于菀问:【你是?】
【不眠的吉他手】【。。】
【忘记我了吗?】
对方是怎么找到她的?于菀惊讶之余简直一头雾水,难道那晚她留下了什么信息吗?可对方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联系她呢?
于菀继续问:【你怎么有我的联系方式??】【见一面?】【??】
【明晚八点我有演出,你来了就知道了,我会等你】
于菀抱着手机沉思,觉得这可能是一场无聊的恶作剧,没有再回他。到了周六这天,她如往常一般睡了个懒觉,起来后打扫卫生整理房间,等她吃完晚饭已是七点。
吉他手却发来了微信:【待会儿见】
就好像她一定会去一样。
望着手机屏幕,于菀思考对方背后的意图,她心中好奇他是怎么找到她的,约她见面又是为了什么。
鬼使神差间,她换了裙子,又化了个精致的妆容,拎包出门。
到达不眠已经快九点,一进去就听到了乐队的声音,步伐匆匆的于菀总算安下心来:还算及时。
舞台前已经挤满了人,远远望去并看不清人脸。于菀站在后面深吸一口气,扎入人海之中,顾不上礼貌,不断拨开人群往里走,一路说着抱歉。
当于菀终于站在了最前面,她目光直接锁定舞台左边的吉他手,只见他依旧是一身黑衣,低头弹拨着电吉他,那身形之间似乎有种莫名熟悉感,她不由想要去看他的脸。
舞台灯光时明时暗,他终于抬起头来。
这张清秀白皙的脸,赫然就是和她日日相对的宋遇!
舞台上的宋遇面无表情,当他的眼神扫过于菀时,原本深沉的眸子忽然点缀起星光,脸上也绽放出笑容,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。
随着这笑容,人群中涌现出女孩的尖叫声,于菀不可置信地站在其中,周围激动的人群把她挤得水泄不通。而于菀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:他一开始就认出她了。
她有种被戏弄的感觉。
于菀回过神来,见宋遇歪着脑袋,眼神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她这边看。在他下一次看过来时,于菀伸手朝他比中指,宋遇却笑得更欢了。
周围的热闹淹没了怒不可遏的她,她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外挤。
大步走出了不眠,夏夜的风带来一丝丝凉爽。
于菀不禁拍拍自己的脸,回想起这两个礼拜的相处,又和那晚缠绵的身影纠缠在一起,她感觉脑子里一团乱。
可是就这么跑了,这事不解决后面还要不要去上班呢?
虽然男主不是宋,但是不得不说,论谈恋爱的话,宋年轻热忱,没有那么多权衡利弊,能提供的情绪价值还是蛮不错的,至少目前来看,对现阶段的女主来说,是一段良性的关系竟然有这么多人?女主好艳遇呀!
我靠,这么刺激的吗!!!!
哈哈哈后面可能更我也是呜呜啊 我没看文案 竟然不是男主!!
啊 居然不是男主 但我好嗑年下怎么办!啊啊啊啊如果是np就好了 可惜不在po我喜欢宋遇。为什么男主不是他,哭我觉得弟弟好香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