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清欢,谁是沈清欢?出来拿信,还有包裹。”邮递员站在门口大喊。
“我是,我是。”沈清欢放下笔,赶紧跑了出去。
不出所料,应该是《青春》来信了。
“谁给你写信?”李雪梅也走了出来,“给我看看。”
李雪梅一把抢过信,看了起来。
也不管沈清欢在一旁高兴不高兴。
哎,人小没人权。
“青春杂志社?干什么的?”李雪梅边说边拆开了信。
一张汇款单从信封里滑出来。
李雪梅拿着汇款单一脸不敢相信,“竟然给你汇了五十块钱,你干什么了?沈清欢。”
“妈,你能不能给我看看,信封里面还有信呢。”沈清欢很无奈。
“对,还有信,我先看。”李雪梅放下汇款单,把信纸展开,快速的看了起来。
“哈哈,清欢,你竟然发表文章了!你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?”李雪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。
自己女儿不声不响的写了篇文章,竟然上杂志了,这可太有出息了。李雪梅兴奋的恨不得抱着自己女儿亲一口。
看着自己妈妈那兴奋样,沈清欢回想前世,妈妈有这样为自己高兴过吗?
好像没有,自己以前学习不上心,自然没考过好的成绩让妈妈为自己骄傲。
以后一定要多多让妈妈为自己感到骄傲。沈清欢暗中下定决心。
“清欢,你在杂志上发表文章了。”沈清月跑了过来。
“是的,清月,给你看看。”那边李雪梅已经在拆包裹了,里面是两本《青春》。
“这杂志社还挺善解人意的嘛,还知道寄两本过来。不错不错。”李雪梅非常满意。
“在哪啊?”沈清月打开杂志找了起来。
“在这呢,第三页。”那边李雪梅已经找到了,“就是这个《青春的翅膀》作者沈清欢。”
“姐姐,你写的文章上杂志的了。”沈清水也听风跑了回来。后面跟了一大群孩子。
“哇,清欢,你也太厉害了。”有小朋友羡慕道。
“是啊,清欢,你怎么这么厉害呢,你这脑子咋长的。”唐小琴的妈妈一脸稀罕的看着沈清欢,“我家小琴有你一半厉害我就知足了。”
“雪梅,你平时给tຊ清欢买什么书看,我也让我家那小子学习学习。”周小风的妈妈问道。
“清欢就买了本作文书,等下我让清欢拿给你看啊。”李雪梅笑着说道。
“好好,那可太好了。我要让小风向清欢好好学习。”周小风妈妈笑道。
“清欢的文章上杂志了?”沈贵生迈着步子走了过来。
“是的,爸,你看一下。”李雪梅把杂志塞到沈贵生手中。
沈贵生眯着眼看了许久,才抬头说道:“好,好,清欢好样的。”
这句话,喜得李雪梅笑弯了眼角。
能得沈家大家长沈贵生的夸赞那可是相当不容易。
沈贵生平时不苟言笑,为人很严肃,小一辈的人都有点怕他。
沈清欢听到沈贵生的话,也有点受宠若惊,两辈子第一次听到爷爷夸赞自己。
王德秀也迈着小步子走了过来,笑眯眯看着沈清欢。一脸享受得听着周围人对沈清欢的夸赞。
这天下午沈清欢出尽了风头,李雪梅更是乐得给沈清欢许诺,要给她买一件新衣服奖励她。
所有马栏村的村民晚上在饭桌前教子:“你怎么不学学沈清欢呢,人家写的文章都上杂志了。还有五十块稿费呢!人家读书还能给家里赚钱,你呢?以后要向沈清欢看齐。”
这晚,沈清欢成了别人家的孩子。
——
隔壁屋的沈清月坐在写字台前拿着笔,却一个字也写不下去。
“清欢,清欢,你太厉害了。”这句话像个魔咒一样印在脑子里甩不出去。
什么时候起,清欢超过自己了呢?
好像从这个学期开始,清欢就样样比自己强了。
上课老师提的问题都能回答上,每次考试都能考满分。现在竟然还写文章登报了。
清月心里酸酸的,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的堂妹突然超越了自己,沈清月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“清月,怎么了,是不是心里不好受。”周秀秀摸摸自己女儿的头,轻声问道。
“妈,清欢最近变得好厉害,我赶不上她了。”沈清月想哭。
“清月,你一直以来都很优秀,现在清欢变得跟你一样优秀,甚至超越了你。你心里不舒服是正常的。”周秀秀轻言细语的说道。
“我们努力加油,争取赶上清欢好不好。”周秀秀看着沈清月的眼睛。
沈清月看着周秀秀眼中的期望,有点不敢对视,低下头,说:“妈,我怕我赶不上。”
“赶不上也没关系,我们只要保证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就行。不是每个人都要长成参天大树,你愿意的话,可以做小花,也可以做小草。不要因为别人太优秀就否定自己,懂吗?”周秀秀说道。
“妈,你讲得太深奥,我有点听不懂。但我听懂了最后一句,我不会否定自己,我会更加努力。”沈清月看着周秀秀认真的说道。
“那就好,不管别人怎么看你,你在妈妈心中都是最优秀的。”周秀秀笑了。
“真的吗?妈妈。”沈清月眼中的光一下子亮了起来。
“当然是真的。”周秀秀肯定的回答道。
沈清月扑在周秀秀的怀中,喜极而泣,说道:“妈妈,你真好。”
——-————
离舅舅李成刚的婚礼过去差不多十来天。
沈清欢在市电视台的时事新闻看到了陈龙,郭成那些人的审判结果。
陈龙,郭成因贩卖毒品数量巨大,被判处死刑,缓期一年执行。
其他的人分别有判三年,五年,九年不等的。
这件事总算是在沈清欢的心里划下了一个句号。
虽然不清楚后面舅舅是怎么把自己从这件事里摘清的,但沈清欢并不打算刨根到底,人活在世上,谁又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?
舅舅没有像前世那样一条道走到黑,重回正道已经是老天保佑。不用再强求其他。
秋风吹来有寒意时,晚稻也要开始收割了。忙完这一波,就要霜降了,天气也会一天比一天冷。
沈清欢这段时间陆陆续续寄了好几篇文章给《青春》,其中还有一篇长篇小说《十八岁的天空》。
短篇小说稿费不高,沈清欢就想到了写长篇。
因为长篇小说不仅稿费高,而且写得好销售量大关注度高说不定能引来影视剧组的青睐,翻拍成电视剧,那可就有版权费的。
或者引起出版社的关注,把《十八岁的天空》给出版了,那也是好的。
沈清欢想趁着这段时间多赚点钱,过年等爸爸沈建华回来商量事情时更有话语权。
而且明年想要跟舅舅合伙开电器店也要一笔资金。自己如果手中有钱,沈清欢也好说动爸妈对这件事的支持。
不管干什么,都离不开钱。
最最重要的是,沈清欢想要翻新建房子了。
享受了前世便利的现代化生活,沈清欢对现在这种生活实在是难以忍受。
每天早起上厕所,都要跑到外面农田边的旱厕。
夏天上完厕所身上一身的臭味不说,有时急冲冲的跑去,还会碰巧厕所里有人,别提多尴尬了。
晚上那就更不用说,乌漆嘛黑的还要打个手电筒去上厕所。
雨天就更讨厌了,一踩一脚泥。
以后天气越来越冷,上厕所更是个折磨,冷风吹来,冻屁股。
而且现在农村没有自来水,洗衣做饭都要去学校的井水里挑水。虽然有空间这个作弊器,但每天沈清欢还是要往返学校担两担水做做样子。
自己力气大挑这点水那是不在话下,可由简入奢易,由奢入简难。
有好的条件谁又不会享受呢?
说一千道一万,还是抓紧时间赚钱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