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接下来的一切,差点让叶之瑶崩溃。
不是,她就想问一句:哥哥你审美都这么粉的吗?!
粉色手机,粉色连衣裙,粉色鞋子……等等,只要是粉的,只要刚好是她尺码的,那就是一个字:买!
知道哥哥你壕!
但是,也没这么个壕法。
“哥哥!”叶之瑶终于狂燥了,找到冷饮品一屁股坐下,说什么都不动了,还发着小脾气道,“哥哥,我不是芭比娃娃,我不要买粉的了!”
之前要多喜欢那款粉色手机,现在就有多嫌弃!
早知这样,她应该坚持自已的。
“不合适?”沈逸皱眉,现在小姑娘不都是喜欢粉色的吗?
再说了,粉嘟嘟多可爱,怎么她就不喜欢了呢!
“不是不合适……”叶之瑶想哭,绞尽脑汁的找理由,打比方,“那么,这样说吧……哥哥你的衣服,都是同一个颜色的吗?”
沈逸拿了冷饮喝着:“基本上都是。”
不是黑色,就是白色,很简单的两种颜色,能被他穿出傲视天下的气质。
叶之瑶:……
服了!
“可我不喜欢,我不喜欢每天都是粉粉的装嫩……”
唔,原来不喜欢粉色!
沈逸指节在桌上敲了敲,起身:“那,你喜欢什么颜色?”
叶之瑶挫败:“哥哥……这关键不是喜欢什么颜色,主要是款式得喜欢啊。比如这个粉粉的公主裙,就算是买了,我也永远不会穿出去的。”
真要是传出去,她老脸丢尽了,以后也真没法混了。
“好。”沈逸盯着她看了会儿,点头答应,叶之瑶松了口气,接着喝冷饮。
这时,沈逸的手机响起,他瞧了一眼喝冷饮的小姑娘:“慢点喝。”
顿了顿,把手机接通,宋天那嘻嘻哈哈的声音瞬间传入耳际:“头儿,你这不厚道啊……自已跟小姑娘偷偷吃大餐,不带我们。”
沈逸皱眉:“有病?”
他什么时候吃大餐,只是来商场。
“啊啊,这怎么是有病?”宋天依然兴奋的说,“头儿,你要去玉府吃海鲜,也得带上我们啊……兄弟们最近可谗死了。”
“我没有去玉府。”
“头儿,别那么小气嘛……”宋天依然在磨,死不要脸那种。沈逸冷了眸,刚要掐断通话,忽然看到坐在对面的小姑娘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,小鹿一般纯粹的看着他。
心下一软,沈逸垂眸:“晚上六点,玉府。”
“哥哥,你身上有伤,不能吃海鲜。”冷饮推到一边,叶之瑶视线扫过他胳膊上的伤口,又想到他胸口中的那一刀,直接皱了眉,“如果非要吃,可以吃肉,但海鲜跟酒,是杜绝的。”
小姑娘说得认真,沈逸考虑一下,点点头:“好。”
这是答应了。
叶之瑶又弯了唇,笑得跟个可爱多似的,仿似刚刚那般严肃的她,从来没有过。
变脸……倒是挺快。
整个下午,便在商场中逛着度过,沈逸平时很少逛商场,甚至是从来不逛。
可今天,他真是能逛到吐。
小姑娘活力满满,一会儿买衣服,一会儿买鞋子,一会儿还要去玩游戏机……沈逸一直陪着,感觉自已是捡了个麻烦。
挺……燥。
但,也不排斥。